• 阳江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通知
  • 资讯类型:政策法规  /  发布时间:2025-03-07  /  浏览:1108 次  /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5〕23号)文件精神,自2025年3月1日起将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50元,经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现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进行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5年3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职工,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750元。

二、从2025年3月起,新设立账户的灵活就业缴存人,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750元。

三、存量缴存人缴存基数低于1750元的,无需按照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其缴存基数仍为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待2025年7月进行年度调整。

特此通知。


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7日


来源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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