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将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阳西县锦邦房地产有限公司位于阳西县儒洞镇立新南街以西、滨河中路以北LXN-01-03、LXN-01-04、LXN-01-07号地,面积分别为8443.96平方米、3455.44平方米、11691.77平方米,约定动工日期为2021年1月15日之前。
该用地存在不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建设情况,我局已向对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西自然资(通)〔2022〕11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的情形,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0天。
阳西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