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一、基本情况
《阳江市共青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阳江市共青湖片区GQ-01-05、GQ-02-03、GQ-06-04、05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分别于2008年3月20日和2021年1月28日经市政府批准。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推进该片区土地整合提升和出让工作,根据《关于印发<阳江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现组织编制了《阳江市共青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GQ-02-03调整)》(以下简称:《控规(调整)》),规划用地位于城北沿山路以南、共青湖公园以北,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10.588公顷(具体详见附图)。《控规(调整)》拟对有关地块的用地性质、规划指标等内容进行调整:一是将GQ-02-03地块建筑限高由60米调整为80米;二是将 GQ-01-05 地块用地性质由中小学用地和公园绿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三是将 GO-02-03 地块内的16 米规划路向西移至两阳中学侧。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
三、附注
(一)公示时间:自2025年7月10日起,为期30日
(二)公示内容:1.《控规(调整)》调整前后对比图(公示图)。2.《控规(调整)》法定图则(公示图)。
(三)查询网站:http://www.yangjiang.gov.cn/
(四)信息反馈方式: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书面方式将相关意见反馈至我局,或在五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信息反馈时需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以便进行回复。
(五)咨询电话:0662-3316605,联系人:李小姐。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