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能力,根据省人社厅工作部署要求,我市各级人社部门大力推进就业见习工作,现向全市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征集就业见习岗位,对吸纳见习生的就业见习单位,给予1620元/月见习补贴。具体事宜如下:
一、就业见习基地确认条件
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可确定为见习基地:
1.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管理规范;
2.自愿且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
3.提供见习岗位具备一定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能确保毕业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
4.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
二、就业见习基地确认手续
用人单位根据自身条件和需求,向县级以上人社局提出建立就业见习基地申请,并提交如下资料:
1.《阳江市就业见习基地确认表》;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
人社部门受理后,安排工作人员对申请基地单位的规模、效益、申报岗位等情况进行现场考察和评估。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确认。
三、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一)补贴条件。
离校未就业(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的见习基地(单位)安排见习活动。
(二)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21年12月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620元/月)且不高于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作补贴支付,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为3-12个月。
(三)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单位按规定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注册和登录广东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补贴申报平台申报(进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政务服务-业务直通车-更多),对填写符合要求且材料齐全的,工作人员予以受理。
2.审核。人社部门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3.发放补贴。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入见习单位银行账户。
(四)提交资料。
1.《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就业见习补贴人员名册》;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见习协议书复印件;
4.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以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时提供);
5.见习单位发放补贴明细账(单);
6.单位银行账户;
7.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可不提供)
(五)政策依据。
《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的通知》(阳人社发〔2021〕121号)。
就业见习单位在见习人员见习结束后,对其进行考核鉴定,并出具《就业见习鉴定表》,并于见习结束之日起1年内向人社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需了解和办理就业见习业务的可向全市各级人社部门联系咨询,市本级:2231685;江城区:3100276;阳东区: 6614398;阳春市:7664830;阳西县:5885351;海陵区: 3885280;高新区:3833236。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5日
▲附件:阳江市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