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现将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阳东区友联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位于阳东区滨水人居片区南华路南边及文化路西边地段,面积为28647.60平方米,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号:441723-2015-000002号)。该用地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进行开发建设,构成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八条第六款的规定,经调查认定,该宗地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原因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现予以公示。
二、阳江市阳东新财富环保工业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位于阳东区大沟镇庐山村委会三仔乸地段。土地面积为46455.20平方米,用途为工业厂房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号:441723-2014-000004号)。该用地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进行开发建设,构成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八条第六款的规定,经调查认定,该宗地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原因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现予以公示。
三、阳江市阳东新财富环保工业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位于阳东区大沟镇庐山村委会三仔乸地段。土地面积为51757.9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号:441723-2015-000015号)。该用地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进行开发建设,构成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八条第六款的规定,经调查认定,该宗地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原因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现予以公示。
四、阳江市阳东新财富环保工业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位于阳东区大沟镇庐山村委会三仔乸地段。土地面积为53844.4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号:441723-2015-000014号)。该用地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进行开发建设,构成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八条第六款的规定,经调查认定,该宗地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原因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现予以公示。
五、阳江市阳东新财富环保工业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位于阳东区大沟镇庐山村委会三仔乸地段。土地面积为39077.0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号:441723-2014-000005号)。该用地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进行开发建设,构成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八条第六款的规定,经调查认定,该宗地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原因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现予以公示。
六、阳江市阳东新财富环保工业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位于阳东区大沟镇庐山村委会三仔乸地段。土地面积为61934.10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号:441723-2014-000003号);该用地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进行开发建设,构成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八条第六款的规定,经调查认定,该宗地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原因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现予以公示。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阳东分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