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办理审判法庭新建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有关资料。经我局审查,该用地已有批文,该项目位于阳江市阳东区东风四路以北、永兴一路以南,拟对该项目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办理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申请事项: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项目性质:划拨用地
用地面积:13203.08平方米
以上内容可通过电话(0662-6650803)查询。凡是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阳东分局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