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向阳江日报“民生热线”咨询,称其去年在香江半岛购房,但至今没有装修入住,了解到外地空置的房子物业费有减免政策,我市是否也能减免物业费?
记者就此咨询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该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广东省现行政策无空置房减免物业费的相关规定,按照《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因此,该市民的房屋空置未使用也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