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阳西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西府告〔2022〕32号 33号
  • 资讯类型:城市规划  /  发布时间:2022-10-11  /  浏览:1237 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征收织镇黎昌㙟村、石桥铺村的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征收土地目的):阳西县2021年度第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范围、面积:阳西县织镇黎昌㙟村旺茂、新村、茶山坡经济合作社,石桥铺村石井、大路坑经济合作社、石桥铺经济联合社地段的集体土地3.9693公顷(详见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阳西县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建(构)筑物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积极支持配合。调查结果将由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

  四、土地征收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红线图.pdf



阳西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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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城市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征收溪头镇新丰村沙屋经济合作社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征收土地目的):阳西县2022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范围、面积:阳西县溪头镇新丰村沙屋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土地1.8450公顷(详见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阳西县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建(构)筑物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积极支持配合。调查结果将由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

  四、土地征收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红线图.pdf



阳西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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