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594县道以东、白雪路以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的公告
《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594县道以东、白雪路以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完成规划编制、审查及批前公示等相关程序,并经市政府批准实施。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予以公布实施。
特此公告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海陵分局
2022年10月26日
▲规划管理图侧
▲地块位置(位于海陵中心小学南侧)
▲地块规划控制表。本次规划的地块不但有二类居住用地,也有体育、幼儿园、文化、停车场等配套用地。
来源海陵区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