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保护农民的财产权益,推动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7号)的精神,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和《农村集体土地价格评估技术指引》(中估协发〔2020〕16号)的技术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适用的区域范围
本次公布的阳江市阳东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适用于阳江市阳东区全域范围内的集体建设用地。
第三条 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主要作用
1.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依据;
2.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入市、抵押融资等提供价值参考的依据;
3.构筑竞争有序的集体建设用地市场、促进城乡土地市场一体化建设的基础。
第四条 阳江市阳东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内涵
商服用地基准地价内涵:土地估价期日为2020年7月1日,平均容积率为2.0,土地使用年期为40年,土地开发程度为“四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讯、通水、场地平整)条件下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单位面积地价和平均楼面地价。
宅基地基准地价内涵:土地估价期日为2020年7月1日,平均容积率为2.0,土地使用年期为无限年期,土地开发程度为“四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讯、通水、场地平整)条件下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单位面积地价和平均楼面地价。
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内涵:土地估价期日为2020年7月1日,平均容积率为1.0,土地使用年期为50年,土地开发程度为“四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讯、通水、场地平整)条件下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单位面积地价。
第五条 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表现形式
商服用地、宅基地和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表现形式均为级别价;级别价是根据土地级别所划分的区域评估出的,能反映同一级别区域的宏观平均地价。
第六条 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应用于具体宗地地价计算时,必须根据估价期日和宗地的具体条件利用基准地价修正系数体系,进行期日、区位因素和使用年期、容积率、其它个别因素、土地开发程度等个别因素修正。
第七条 除了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以外的其它一级用地类型和各二级用地类型,参考本区国有建设用地相同类型用地的评估方法加以确定。
第八条 利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计算宗地价格时,要按照区自然资源部门确定的土地用途和规划条件进行计算。
第九条 本办法由阳江市自然资源局阳东分局负责具体实施,物价、财政和税务等相关部门应协助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实施工作。以前发布有关文件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条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基准地价具有一定的时效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将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和产业政策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阳江市阳东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表
来源阳东区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