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同意福昊书香悦府命名的批复
阳江市兴福昊房地产有限公司:
报来 《 关于福昊书香悦府命名的申请 》 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国务院 《 地名管理条例 》 《 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 》 《 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 》 ,经核准并征求市民政局意见,同意你单位在阳江市城南新区新华南路东侧、横一路北侧地块上住宅区命名为福昊书香悦府,其读音为fuhao shuxiang yuefu,其四至为:东至御品帝景湾路、西至新华南路、南至横一路、北至文华新天地广场。该住宅区占地面积 17599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4666.7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7340.15平方米。
自发文之日起,使用命名的标准名称,按照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并按有关规定到公安部门办理门牌登记。
此复。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