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停止个人住房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写到从2023年2月1日起,停止个人住房查询的对外查询业务。
个人住房查询结果异议复查、失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未成年个人住房查询、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个人住房信息查询业务同时停止。市民查询房产登记资料可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
对于已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市民可登录佛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信息网房产交易专版的“合同自助查询与下载”栏目进行查询。
日前,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停止个人住房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写到从2023年2月1日起,停止个人住房查询的对外查询业务。
个人住房查询结果异议复查、失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未成年个人住房查询、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个人住房信息查询业务同时停止。市民查询房产登记资料可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
对于已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市民可登录佛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信息网房产交易专版的“合同自助查询与下载”栏目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