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3号)和《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审批衔接工作意见的通知》(粤民函〔2022〕153号)有关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2023年2月22日同意对永福轩进行命名,并于2023年3月1日报我局备案,现将该住宅区命名情况公告如下(详见附件)。
阳江市民政局
2023年3月1日
来源阳江政府网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3号)和《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审批衔接工作意见的通知》(粤民函〔2022〕153号)有关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2023年2月22日同意对永福轩进行命名,并于2023年3月1日报我局备案,现将该住宅区命名情况公告如下(详见附件)。
阳江市民政局
2023年3月1日
来源阳江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