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西府告〔2023〕19号
因城镇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征收阳西县织镇大环村新塘经济合作社,织镇太平村上石碇、高垌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阳西县2023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范围、面积:阳西县织镇大环村新塘经济合作社、织镇太平村上石碇经济合作社、织镇太平村高垌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土地6.6382公顷(详见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阳西县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建(构)筑物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积极支持配合。调查结果将由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
四、土地征收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阳西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3日
阳西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西府告〔2023〕20号
因城市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拟征收阳西县织镇苏村经济联合社、织镇金钩村果子山经济合作社、织镇石桥铺经济联合社、织镇长岐村白石垌经济合作社、织镇长岐村龙甲经济合作社部分农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阳西县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位置、范围:拟征收阳西县织镇苏村经济联合社、织镇金钩村果子山经济合作社、织镇石桥铺经济联合社、织镇长岐村白石垌经济合作社、织镇长岐村龙甲经济合作社部分农民集体土地4.5168公顷(详见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阳西县人民政府组织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建(构)筑物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积极支持配合。调查结果将由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
四、土地征收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阳西县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阳西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5日
阳西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西府告〔2023〕22号
因城市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拟征收阳西县塘口镇车湖村上塘角、口坡、大垌经济合作社,阳西县塘口镇甶高村七一、车一、车二经济合作社部分农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阳西县2023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位置、范围:拟征收阳西县塘口镇车湖村上塘角经济合作社、阳西县塘口镇车湖村口坡经济合作社、阳西县塘口镇车湖村大垌经济合作社、阳西县塘口镇甶高村七一经济合作社、阳西县塘口镇甶高村车一经济合作社、阳西县塘口镇甶高村车二经济合作社部分农民集体土地13.0068公顷(详见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阳西县人民政府组织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建(构)筑物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积极支持配合。调查结果将由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
四、土地征收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阳西县2023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阳西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