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阳江认房不认贷政策从9月18日开始执行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3-09-20  /  浏览:526 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调控政策,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要求,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国人民银行阳江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阳江监管分局


  2023年9月18日


来源阳江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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