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名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3号)和《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审批衔接工作意见的通知》(粤民函〔2022〕153号) 有关规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3年11月3日同意对壹方天玺进行命名,并于11月3日报我局备案,现将该住宅区命名情况公告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阳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同意壹方天玺命名的批复
来源阳西政府网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3号)和《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审批衔接工作意见的通知》(粤民函〔2022〕153号) 有关规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3年11月3日同意对壹方天玺进行命名,并于11月3日报我局备案,现将该住宅区命名情况公告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阳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同意壹方天玺命名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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