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阳东分局严格查处出租屋租赁房屋信息不按规定报送备案及承租人不按规定登记的违法行为,多名出租屋屋主因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被处罚。
11月29日,阳东民警在东城镇报平村附近检查出租屋时,发现一出租屋屋主未登记承租人信息,按规定对该出租屋屋主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同日,在北惯镇东莺新村及霍达五路附近检查出租屋时,发现两位出租屋屋主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后,对两位出租屋屋主依法作出行政处罚。12月1日,民警在合山镇向前街附近检查时,发现一出租屋屋主未登记承租人信息,按规定对该屋主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市公安局阳东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作为房屋出租人,要按法律规定如实登记承租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信息。一经发现出租屋屋主存在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相关信息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罚。
来源阳江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