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现将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阳江市超骏汽配紧固件有限公司用地位于阳东区兴平五路北边、赤城十路东边地段,面积为5258.9平方米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441723-2018-000015)。该土地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进行开发建设,构成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八条第六款的规定,经调查认定,该宗地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原因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现予以公示。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阳东分局
2024年5月11日
来源阳东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