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根据《阳江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阳部规〔2024〕6号)文件精神,阳江市华港房地产有限公司和广东沃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从有利于土地利用、改善城市景观及完善配套的角度,向我局提出申请调整海陵岛闸坡片区(东区)DB-04-05、DB-04-08、DB-04-11地块建筑高度。经阳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组织开展《海陵岛闸坡片区(东区)DB-04-05、DB-04-08、DB-04-1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编制工作。该规划项目范围东至山海九路,南为岭南四路、北达东风路,西临山海十二路,项目用地属《海陵岛闸坡片区(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范围内,规划范围面积约4.65公顷。本次规划调整项目主要为规划地块的建筑限高调整(DB-04-05地块限高由原控规的15米调整为40米;DB-04-08、DB-04-11地块限高由原控规的40米调整为80米)以及完善用地配套设施(DB-04-05地块增加5G 基站、充电桩;DB-04-08和DB-04-11地块增加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垃圾收集房、再生资源回收点),用地其他规划指标不作调整(具体详见附图)。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
三、附注
1.公示时间:自2024年6月6日起为期30日;
2.公示内容:海陵岛闸坡片区(东区)DB-04-05、DB-04-08、DB-04-1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3.查询网站:http://www.yangjiang.gov.cn/(阳江市政府网);
4.信息反馈方式: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书面方式将相关意见反馈至我局,或在五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信息反馈时需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以便进行回复;
5.联系电话:0662-3890146;联系地址:阳江市海陵试验区闸坡镇山海五路11号。
附件:调整前后对比图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海陵分局
2024年6月6日
来源海陵岛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