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现将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阳江华创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位于阳东区福兴路以东及南华路以南,土地面积为66093平方米,用途为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441723-2019-000001)合同约定动工时间为2022年3月17日,但该用地目前仍未动工建设。该土地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进行开发建设,构成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八条第六款的规定,经调查认定,该宗地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原因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现予以公示。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阳东分局
2024年8月8日
来源阳东区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