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晴轩修建性详细规划》于2016年11月经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审批通过,总用地面积约8295.6平方米。现项目单位阳江市佰德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对该规划作出调整,编制了《海晴轩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报送我局办理业务咨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我局现对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或申请听证。
一、公示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阳江市佰德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海晴轩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
建设项目地点:海陵华山八路以北、华山七路以南
建设用地面积:8295.6平方米
调整内容:具体调整内容详见现场公示图纸,或登录阳江市政府网http://www.yangjiang.gov.cn/查看。
二、公示时间如下:
公示日期: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5日
公示期限:10天
三、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清楚的可到我局建设规划科咨询。
有效期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书面意见请送(或邮寄)阳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有效意见反馈期限:公示期内
联系电话:0662-3367232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