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关于落实太平村委会上企石岭经济合作社12.16亩留用地选址的函》(织府函〔2024〕365号)及相关材料。经我局依法审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参照《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西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规定的通知》(西府〔2019〕25号)等规定,决定于2025年1月3日起对太平村委会上企石岭经济合作社留用地选址红线图(公示稿)进行现场公示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30天。公示内容如下:
规划依据:《阳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2-2035年)》。
选址位置:御景南路西侧地块。
主要图纸:织篢镇太平村委会上企石岭经济合作社12.16留用地选址红线图(公示稿)。
以上内容可通过电话(0662-5558656)查询。
该规划的相关内容可通过现场公示牌和阳西县人民政府网站或联系电话(0662-5558656)查询。凡是对以上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本局提出提出陈述、申辩或者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阳西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