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东区政府网发布了2个征地预公告,分别是2025年10号和2025年11号公告,其中10号公告计划征收大沟镇约36.8亩集体土地,11号征地预公告计划征收东城镇丹载约19亩土地,两个公告合计征收约56亩土地,这些土地全部用于城镇建设。
东府告〔2025〕10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阳东区大沟镇庐山村东村经济合作社,海头村麦屋、移安、胜堂、三寨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阳江市阳东区2025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大沟镇庐山村东村经济合作社,海头村麦屋、移安、胜堂、三寨经济合作社(详见公告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2.4558公顷(36.8370亩)。
四、公告期限: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25日。
五、工作安排: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11日,阳东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东府告〔2025〕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阳东区东城镇丹载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阳江市阳东区2024年度第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东城镇丹载经济联合社位于白须大道、大雾园(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详见公告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1.2693公顷(19.0395亩)。
四、公告期限: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25日。
五、工作安排: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11日,阳东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来源阳东区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