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阳东再发2个征地预公告,拟征收集体土地约56亩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5-02-14  /  浏览:798 次  /  

近日,阳东区政府网发布了2个征地预公告,分别是2025年10号和2025年11号公告,其中10号公告计划征收大沟镇约36.8亩集体土地,11号征地预公告计划征收东城镇丹载约19亩土地,两个公告合计征收约56亩土地,这些土地全部用于城镇建设。


东府告〔20251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阳东区大沟镇庐山村东村经济合作社,海头村麦屋、移安、胜堂、三寨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阳江市阳东区2025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大沟镇庐山村东村经济合作社,海头村麦屋、移安、胜堂、三寨经济合作社(详见公告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2.4558公顷(36.8370亩)。

 

四、公告期限:2025212日至2025225日。

 

五、工作安排:2025226日至2025311日,阳东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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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东府告〔2025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阳东区东城镇丹载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阳江市阳东区2024年度第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东城镇丹载经济联合社位于白须大道、大雾园(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详见公告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1.2693公顷(19.0395亩)。

 

四、公告期限:2025212日至2025225日。

 

五、工作安排:2025226日至2025311日,阳东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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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来源阳东区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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