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房地产市场发展新形势,满足购房人群对高品质住房的新需求,建设单位结合我市近期出台的房地产发展措施,编制出《国鼎怡景湖畔花园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我局现对该调整方案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或申请听证。
一、公示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阳江市南排华廷置业有限公司、阳江市石湾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国鼎怡景湖畔花园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
建设项目地点:市区金郊路以南、保利康桥半岛西侧、共青湖公园以西
主要调整内容:本次调整主要涉及03地块的17、18栋及其相关范围,主要是对17、18栋的户型、层高、建筑轮廓等进行调整,相应的建筑间距、建筑面积、停车位、绿地面积、公共开放空间等也发生变化,调整后的方案满足规划条件及相关规范要求。具体调整内容详见现场公示图纸,或登录阳江市政府网http://www.yangjiang.gov.cn/查看。
二、公示时间如下:
公示日期: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30日
公示期限:10天
三、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清楚的可到我局建设规划科咨询。
有效期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书面意见请送(或邮寄)至阳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有效意见反馈期限:公示期内
联系电话:0662-3367232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