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山春风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于2023年6月27日经批准实施,目前项目部分已建,为适应当前房地产市场需求,项目单位阳江市沙屋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对未建部分作出调整,编制了《万山春风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我局现对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或申请听证。
一、公示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阳江市沙屋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万山春风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
建设项目地点:洛东大道南侧、郦阳路西侧
调整范围:调整范围面积19475.03平方米
主要调整内容:(一)调整范围内原方案为1栋2层商业楼(2栋)、4栋31~33层高层住宅(5栋、6栋、7栋、8栋,其中6栋、7栋布置有商业及公共配套),1栋1层垃圾收集房(9栋),调整后为1栋6层配套楼(2栋),2栋33层住宅(5栋、6栋,其中5栋首层局部布置商业,6栋首层局部布置公共配套),10栋8层住宅(7~9栋,31~37栋),2栋6层住宅(38~39栋);(二)调整后公共开放空间结合新的建筑布局进行了相应调整;(三)调整范围内公共服务设施的位置及面积作相应调整;(四)调整后扩大了地下室范围,地上车位、地下车位、出入口等也相应作出了变化,并按现行规定增设电动自行车停车位;(五)调整后建筑密度保持不变,计容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商业建筑面积及住宅建筑面积等指标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符合规划条件要求。
具体调整内容详见现场公示图纸,或登录阳江市政府网http://www.yangjiang.gov.cn/查看。
二、公示时间如下:
公示日期: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20日
公示期限:10天
三、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清楚的可到我局建设规划科咨询。
有效期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书面意见请送(或邮寄)阳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有效意见反馈期限:公示期内
联系电话:0662-3367232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1日